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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
資訊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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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預計提報113年第二季財務報告之董事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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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5 |
1.事實發生日:113/08/05 2.公司名稱:錢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二季財務報告預計提報董事會開會日期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08/05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08/13 (3)預計提報董事會財務報告年季:113年第二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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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子公司迪廣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因部分防火門未能自動復歸
致安全稽查不合格,經台北市政府裁處新台幣12萬元罰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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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1 |
1.事實發生日:113/07/31 2.發生緣由: 子公司迪廣股份有限公司今日收到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來函,因台北市政府 113年7月16日聯合稽查發現有防火門無法復歸情形,業已違反建築法第77條第 一項規定情事。 3.處理過程: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依建築法裁處新台幣12萬元罰鍰。 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新台幣12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子公司迪廣股份有限公司已即刻將該防火門報修廠商 修繕完成。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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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原訂113年7月25日發放現金股利,因受颱風停班
影響,本公司現金股利發放日將順延至113年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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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6 |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7/26 2.原現金股利發放日:113/07/25 3.變更後現金股利發放日:113/07/29 4.變更原因: 本公司原訂於113年7月25日發放現金股利,因受凱米颱風停止上班影響, 致金融機構之匯款作業日程受影響,本公司股利發放日期將順延至7月29日。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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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接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就迪廣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失火案件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判決上訴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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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0 |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董事長練台生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0年度勞安訴字第1號 4.事實發生日:113/06/20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子公司迪廣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於109/4/26發生火災,造成民眾傷亡,臺灣臺北地方 檢察署於109年10月8日對迪廣公司及公司代表人練台生提起公訴。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於113/5/15宣判董事長練台生被控過失致死部分獲判無罪。 6.處理過程: 今收到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上訴書對練台生無罪及其他被告量刑部分提出上訴。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董事長將配合後續法院審理,不致影響公司財務業務。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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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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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0 |
1.股東會日期:113/06/20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承認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派表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承認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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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公告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派基準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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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0 |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6/20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盈餘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859,950,000元(每股配發6.3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3/07/05 5.最後過戶日:113/07/08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7/09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7/13 8.除權(息)基準日:113/07/13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07/2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每位股東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足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 按小數點後數字自大至小及戶號由前至後順序調整,至符合現金股利分配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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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2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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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6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3/26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 3,822,978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2,176,833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947,315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159,594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970,857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960,498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9.52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0,782,496 12.期末總負債(仟元): 3,290,959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7,475,191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因本公司採庫藏股票法處理對好樂迪公司之投資,於計算每股盈餘時須將 好樂迪公司持有本公司之股份視為庫藏股減除,故上述計算每股盈餘所採 用之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為100,925,925股。(本公司實際流通在外股 數為136,500,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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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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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0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湖街39號11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2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案。 (2)112年度營業報告書。 (3)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11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案。 (4)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報告案。 (5)本公司合併子公司錢宏企業(股)公司報告案。 (6)其他報告事項。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敬請承認。 (2)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派表案,敬請承認。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2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0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起迄日期: 113年4月12日(星期五)至113年4月22日(星期一)共計11日。提案之股東須請於 民國113年4月22日17時前(以書面方式提出並於信封上註明「股東提案函件」 字樣)送達提案處所: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93號5樓。 (2)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13年4月22日至113年6月2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13年4月19日下午4:30分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3年4月2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 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3)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 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 (4)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 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 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 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 (5)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之情事,徵求人書面資料應於股東會開會38日前, 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並副本通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 基金會。 (6)本次股東會不發放紀念品,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 (7)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113年5月21日至113年6月17 日止,電子投票平台為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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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
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之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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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
1.事實發生日:113/03/26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錢宏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616,31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549,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8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129,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融通 (1)公司名稱:迪廣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616,31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4,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4,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融通 (1)公司名稱:佳訊全方位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616,31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50,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7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2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融通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950,001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62,292 5.計息方式: 利息之計收:參酌錢櫃集團銀行借款核貸利率訂定, 每年1/1及7/1依最新銀行借款核貸利率調整計息。 6.還款之: (1)條件: 到期還款,可提前清償 (2)日期: 放款日起一年內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503,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0.11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明細如下: 錢宏企業:500,000 迪廣國際:150,001 佳訊全方位生醫:300,000 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仟元)明細如下: 錢宏企業:42,973 迪廣國際:-114,361 佳訊全方位生醫:-9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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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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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6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 至 112/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6.3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859,950,00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每位股東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足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 ,按小數點後數字自大至小及股東戶號由前至後順序調整,至符合現金股利分配總額。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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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擬與子公司錢宏企業(股)公司進行簡易合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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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簡易合併) 2.事實發生日:113/3/26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合併存續公司:錢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消滅公司:錢宏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錢宏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錢宏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係錢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為有效整合集團資源,降低經營成本, 經雙方公司董事會決議依企業併購法第19條規定進行簡易合併。 本合併案屬集團內組織重整,不涉及換股比例或合併發行新股等情事, 故對股東權益亦無影響。 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 為有效整合集團資源,降低經營成本, 本合併案屬集團內組織重整, 不涉及換股比例或合併發行新股等情事。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有效整合資源並節省經營成本。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合併後對公司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皆無影響。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不適用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不適用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不適用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不適用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 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 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 不適用 17.預定完成日程: 暫定合併基準日為民國113年6月1日。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錢宏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所有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 自合併基準日起,均由本公司概括承受。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合併存續公司:錢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主營業務:視聽歌唱業等
合併消滅公司:錢宏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主營業務:視聽歌唱業、不動產租賃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對公司重要人員 、資產之安排或運用,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本公司將設立分公司, 待合併基準日後繼續經營錢宏公司之業務, 對公司業務、財務及股東權益等無重大影響。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雙方公司董事會暫訂合併基準日為民國113年6月1日 ,惟若錢櫃於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55號12樓新設分公司, 若未能於前述之暫訂合併基準日前取得台北市政府之營業場所許可, 雙方公司同意另訂合併基準日。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合併完成後對公司業務、財務及股東權益等無重大影響。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無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不適用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不適用 30.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無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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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臺灣高等法院就本公司與永安觀光(股)公司間就租賃物
回復原狀之違約金債權不存在案件第五次更審判決結果,
本公司擬聲請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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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與永安觀光(股)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1年度重上更(四)字第75號 4.事實發生日:113/03/26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最高法院就臺灣高等法院就本公司與永安觀光(股)公司間就租賃物回復原狀訴訟案 之違約金債權不存在之第四次更審判決廢棄,發回臺灣高等法院重新審理。 臺灣高等法院就本案第五次更審判決,判決本公司應給付本金新臺幣1.3億元及利息。 6.處理過程: 本公司於96年5月與永安公司終止租賃合約時,業已將租賃改良物回復原狀,惟因永 安公司以回復不實為由向本公司聲請392,036仟元之賠償損失,臺灣高等法院審理後, 認為本公司雖有回復原狀但仍有部分地方未達標準,故仍判決本公司需支付部分延遲 交付違約金之情事;本公司將委請律師擬具上訴理由,繼續聲請上訴,以維護公司權 益。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就該案件,帳上已提列270,179仟元之負債準備,該判決對公司財務業務營運 應不會有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將依法於收到判決函20日內,就該判決結果聲請上訴。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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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新任執行長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3-26 |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3/03/26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練台生 4.舊任者簡歷: 年代網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錢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執行長 5.新任者姓名:周章仲 6.新任者簡歷: 錢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營運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董事會決議通過新任執行長,自民國113年4月1日起生效。 9.新任生效日期:113/04/01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依本公司章程第29條,本公司設執行長,秉承董事會之命,綜理一切事務。 (2)原任執行長係由董事長練台生先生兼任,為使董事長與執行長權責劃分更為明確, 董事會任命周章仲先生為執行長並兼任營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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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櫃十強 星宇逆勢雙增 |
摘錄工商A A1 |
2024-03-12 |
興櫃市場2月營收11日全數公布,營收前十大公司中普遍因卡到農 曆過年,工作天數銳減,僅有星宇航空(2646)逆勢開出年月雙增的 亮麗成績;合計1月與2月營收,前十大個股中則有6檔累計營收正成 長。
全數333檔登錄興櫃的公司中,共有56檔呈現2月營收年、月雙增表 現,與1月有108檔相比,整體業績下滑,但業績逆勢上揚的主要集中 在觀光餐旅業,除了前述星宇航空,還有三商餐飲、乾杯、旅天下、 錢櫃等。不過,累計今年前二個月營收成長公司則高達207檔,相較 去年同期的97檔,前二月累計營收成長者大增,家數占比達62%。
據統計,興櫃2月營收規模前十大公司排名為遠壽、星宇航空、燁 聯、日盛台駿、富基電通、和淞、兆聯實業、世紀風電、巧新、東盟 開發等,全都是興櫃營收前段班的老面孔,2月營收介於5.9~62.49 億元,其中星宇航空年增108.94%、世紀風電年增132.47%;累計前 二月營收年增率,世紀風電更高達249.12%,成長相當驚人。
星宇航空公布2月營收28.68億元,續創單月新高紀錄,公司表示第 5架A350已於3月初交機,整體機隊規模達22架,正緊鑼密鼓籌備北美 第三個航點西雅圖,預計下半年開出。
世紀綱子公司世紀風電受惠離岸風場工程陸續進入收割期,近期重 訊公告將以租地委建方式,在台北港南碼頭新建五期廠房,風場工程 有政策大力支持,也陸續會有工程認列款進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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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就本公司與永安觀光(股)公司間就租賃物回復
原狀之違約金債權不存在案件,經最高法院第四次發回更審後,
判決本公司應給付本金新臺幣1.3億元及利息。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3-07 |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與永安觀光(股)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1年度重上更(四)字第75號 4.事實發生日:113/03/07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最高法院就臺灣高等法院就本公司與永安觀光(股)公司間就租賃物回復原狀訴訟案 之違約金債權不存在之第四次更審判決廢棄,發回臺灣高等法院重新審理。 6.處理過程: 臺灣高等法院就本公司與永安觀光(股)公司間就租賃物回復原狀之違約金債權不存在 案件,就本案第五次更審判決,判決本公司應給付本金新臺幣1.3億元及利息。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就該案件,帳上已提列270,179仟元之負債準備,該判決對公司財務業務營運 應不會有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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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
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3-12-21 |
1.事實發生日:112/12/21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三禾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投資10%的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468,729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00,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0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0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融通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擔保品,三禾資產管理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對此借款為連帶保證人。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50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218,623 5.計息方式: 利息之計收:固定年利率3%計收。 6.還款之: (1)條件: 到期還款,可提前清償。 (2)日期: 放款日起一年內。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19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6.87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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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清算解散境外子公司永正投資有限公司
及Golden Partner Inc.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3-12-21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2/21 2.解散事由:為減少集團公司維持成本,擬辦理重要子公司永正投資有限公司 及Golden Partner Inc.清算解散程序,並將其帳上之現金分配予其股東。 3.預計股東會日期:NA 4.其他應敘明事項: 該二境外子公司已無營運,對本公司之財務或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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