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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
資訊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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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補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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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1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桃園區經國路168號23樓(第一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 (2)112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112年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提列金額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2年度決算表冊承認案。 (2)112年度盈虧撥補案。(更正)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109年度現金增資之募集資金運用計畫變更案。 (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新增)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董事(含獨立董事)全面改選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本公司新選任董事(含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7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5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股東提案及提名之受理期間及處所: (1)受理期間:113年4月17日起至113年4月27日下午4時止。 (2)受理處所:桃園市中壢區合圳北路二段54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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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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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 |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3/05/10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 至 112/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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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2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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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5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3/15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292,969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92,345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71,828)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57,182)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58,290)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56,219)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54)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258,189 12.期末總負債(仟元):580,718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674,844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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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2年度個體財務報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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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5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3/15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1,181)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57,895)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57,851)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56,219)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54) 11.期末總資產(仟元):695,384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0,540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674,844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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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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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桃園區經國路168號23樓(第一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 (2)112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112年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提列金額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2年度決算表冊承認案。 (2)112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109年度現金增資之募集資金運用計畫變更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董事(含獨立董事)全面改選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本公司新選任董事(含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7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5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股東提案及提名之受理期間及處所: (1)受理期間:113年4月17日起至113年4月27日下午4時止。 (2)受理處所:桃園市中壢區合圳北路二段54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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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子公司躍獅健康(股)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撤銷112年現金
增資發行新股案及補償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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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5 |
1.事實發生日:113/02/15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2/12/21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子公司躍獅健康(股)公司112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 ,發行總金額新臺幣100,000,000元。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子公司躍獅健康(股)公司評估其實際營運狀況及資本規劃後,經113年2月15日董 事會決議撤銷112年現金增資案,待後續營運發展所需,再重行規劃。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為確保已繳款之員工、原股東及認股人權益,子公司躍獅健康(股)公司擬訂相關 補償方案如下: 一、適用對象:113年2月2日至113年2月20日已繳款之員工、原股東及認股人。 二、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 (一)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時仍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本公司將加計 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10 × 認購股數】× 【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1.6%(註1)/365】 註1:利率係以台灣銀行113年2月7日牌告一年~未滿兩年定期儲蓄存款固 定利率1.6%計算之。 註2:應退還之已繳股款以新台幣元為計算單位,元以下無條件進位至元。 (二)相關款項將於計算後於113年2月23日匯回。 三、利息補償金額達新臺幣二萬元者,將依「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費 辦法」之規定扣取補充保費;利息所得之申報、扣繳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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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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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5 |
1.發生變動日期:113/02/15 2.法人名稱:楊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楊敏盛 4.舊任者簡歷:敏盛醫控(股)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楊文仁 6.新任者簡歷:敏盛醫控(股)公司總經理 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0/07/26至113/07/22 9.新任生效日期:113/02/1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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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代子公司敏成(股)公司公告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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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5 |
1.發生變動日期:113/02/15 2.法人名稱:敏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楊敏盛 4.舊任者簡歷:敏盛醫控(股)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楊文仁 6.新任者簡歷:敏盛醫控(股)公司總經理 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0/10/22至113/10/21 9.新任生效日期:113/02/1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於113/02/15改派子公司敏成(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並於同日送達 送達子公司敏成(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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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部分放棄參與子公司躍獅健康(股)
公司之現金增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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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2 |
1.事實發生日:113/02/02 2.公司名稱:敏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之子公司躍獅健康(股)公司於112年12月21日董事會決議調整現金 增資發行條件為總發行股數10,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10元, 並保留發行總額10%由員工認購。 (2)為引進策略夥伴,本公司經113年2月2日董事會決議參與子公司躍獅健康 (股)公司112年現金增資7,000,000股,認購金額為70,000,000元,放棄認 購2,000,000股。 (3)子公司躍獅健康(股)公司原實收資本額為60,349,510元,本次增資後實收 資本額為160,349,510元,本公司持股比例將由100%下降至81%,不影響本 公司對子公司躍獅健康(股)公司之控制力。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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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接獲金管會核准申請撤銷112年現金增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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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1 |
1.事實發生日:113/01/31 2.公司名稱:敏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6,000仟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2年8月11日金管會證發字第1120350584號函申報生效,並於112年8月16日 公告本次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及每股發行價格相關事宜。 (2)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將於112年11月11日逾三個月申報期限,因 市場價格不如預期,依112年6月16日董事會之授權,於112年11月6日呈送董 事長核准擬不申請延長募集時間,並於113年1月23日向主管機關申請撤銷。 本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01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32181號函 同意廢止。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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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擬不申請延長募集時間
,並向主管機關申請撤銷(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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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6 |
1.事實發生日:112/11/06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2/08/16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08月11日 金管證發字第112035058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將於112年11月11日逾三個月申報期限,因 市場價格不如預期,依112年6月16日董事會之授權,於112年11月6日呈送董 事長核准擬不申請延長募集時間,並於113年1月23日向主管機關申請撤銷。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本公司於112年8月30日發布重大訊息暫緩增資計畫,並說明原因係資本市場 環境變動及發行作業之不確定性,而直至同年11月本公司股價未有明顯變化, 且增資期限為核准後三個月內辦理屬公開訊息,故評估未有重大影響。 6.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撤銷112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尚未經主管機關核准,將於收到主管 機關核准函後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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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子公司躍獅健康(股)公司公告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及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代表人發生變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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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3 |
1.發生變動日期:113/01/23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1)董事: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何偉光 (2)董事: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黃柏森 4.舊任者簡歷: (1)方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大仁科技大學護理系副教授兼研發長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1)董事: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黃金舜 (2)董事: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蔡明聰 (3)董事: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蕭彰銘 (4)董事: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范景章 (5)董事: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王柏森 (6)董事: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邱建強 6.新任者簡歷: (1)學歷:大仁科技大學藥學碩士 經歷:總統府國策顧問 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 臺北市台南同鄉總會理事長 行政院政務顧問 衛生福利部健康保險會委員 衛生福利部懲戒委員 勞動部勞資爭議仲裁委員 疾病管制署諮詢委員 嘉義縣縣政顧問 臺北市北投區調解會主席 臺北市十二區調解會主席聯誼會總會長 (2)學歷:大仁科技大學藥學系 經歷:青年生技(股)公司執行長 社團法人高雄市第一藥師公會第22屆理事長 耀全顧問有限公司負責人 鳳林藥局負責人 (3)學歷:大仁科技大學藥學系 經歷: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第15屆常務理事 臺中市藥師公會第31屆理事長 臺中市政府第6屆藥師懲戒委員會委員 臺中市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第6屆諮詢委員 臺中市政府市政顧問 青年生技(股)公司董事 裕源藥局負責人 (4)學歷:大仁科技大學藥學系 經歷: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常務理事 中華民國大仁科技大學校友總會總會長 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北護分院藥劑組組長 (5)學歷:美國杜蘭大學企管碩士、高雄醫學大學藥學士 經歷:台灣費森尤斯醫藥(股)公司董事長及總裁 臺灣阿斯特捷利康(股)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 台灣卜內門(ICI)化學工業(股)公司西藥及貿易事業部總經理 中華民國開發性製藥研究協會常務理事暨公共事務委員會召集人 心臟醫學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 富捷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懷特生技新藥(股)公司董事 啟弘生物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6)學歷:中國醫藥學院藥學士 經歷: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副秘書長 玖裕藥局負責藥師 行政院政務顧問 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代表 台中市新藥師公會理事長 台中市政府長照委員會委員 台中市政府藥事懲戒委員會委員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並增設董事席次。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1)董事: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黃金舜 0股 (2)董事: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蔡明聰 0股 (3)董事: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蕭彰銘 0股 (4)董事: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范景章 0股 (5)董事: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王柏森 0股 (6)董事: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邱建強 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2/03/01 ~ 113/06/30 11.新任生效日期:113/01/23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5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是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於113/01/23改派子公司躍獅健康(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2席、增加 董事席次4席,並於同日送達子公司躍獅健康(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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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子公司躍獅健康(股)公司公告112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訂定認股基準日相關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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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9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1/19 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0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股份計1,000,000股供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發行新股總數之90%,計9,000,00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逾期認購、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一股者,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營運發展需求及擴充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相關時程如下: ‧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01/10 ‧停止過戶期間:113/01/06~113/01/10 ‧原股東及員工認股期間:113/01/11~113/02/02 ‧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113/02/02~113/02/20 ‧特定人繳款期間:113/02/02~113/02/20 ‧發行新股基準日:授權董事長俟股款收足後訂定之 (2)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條件、方式、計劃項目、資金運用狀況、認股基準日、增資 發行股數異動、發行價格變動、股款繳納期間、現金增資基準日及相關事宜,為 因應現金增資作業實際發行情形,若因主管機關修正、因應客觀環境改變或其他 事實而有需要調整異動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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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參與子公司躍獅健康(股)公司之現金
增資(發行條件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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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0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躍獅健康(股)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股權 2.事實發生日:113/1/10~113/1/10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子公司躍獅健康(股)公司本次現金增資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00,000,000元, 保留10%股份供員工認購。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躍獅健康(股)公司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子公司躍獅健康(股)公司增資作業時程辦理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依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28.76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股權:100% 累積投資金額:230,000仟元 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佔總資產比例:78.26% 佔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89.60% 營運資金:404,597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長期股權投資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1月10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1月10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參與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現金增資,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參與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現金增資,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參與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現金增資,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 28.其他敘明事項: 1.子公司躍獅健康(股)公司於該公司112年12月21日董事會決議調整112年現金增資 發行新股發行條件。 2.本公司於113年1月10日董事會決議依子公司躍獅健康(股)公司調整後發行條件參 與該公司現金增資,惟待確認策略夥伴及本公司之認購股數後,另行召開董事會 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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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子公司躍獅健康(股)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總經理就任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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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1 |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2/12/21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陳蓬萱 4.舊任者簡歷:躍獅健康(股)公司總經理 5.新任者姓名:魏子文 6.新任者簡歷:金來物流(股)公司總經理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子公司躍獅健康(股)公司112/12/21董事會決議通過總經理就任案 9.新任生效日期:112/09/01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子公司躍獅健康(股)公司新任總經理於112年9月1日到職,本公司已於同日代子 公司發布重大訊息。 (2)子公司躍獅健康(股)公司112年12月2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總經理就任案,並追溯 至112年9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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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子公司躍獅健康(股)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113年度員工認股
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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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1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2/21 2.發行期間: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1)適用對象: 以認股基準日前到職之躍獅健康(股)公司(下稱躍獅公司)及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 司之全職及兼職員工為限。所稱控制或從屬公司,係依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 二、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三、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九第二項及第三百六十九條之十一 之標準認定之。 (2)發行對象與條件: 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等、職級、工作績 效、過去及預期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須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 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 惟具經理人身分者,若躍獅公司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後,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 同意。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2,0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2,000,000股 7.認股價格:每股認購價格為10元。 8.認股權利期間: 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按下列時程及比例行使認股權。認 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五年,不得轉讓、質押、贈與他人或作為其他方式之處分,但 因繼承或本辦法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 時 程 | 可行使認股權比例(累計) -------------------------------- 屆滿2年 | 50% 屆滿3年 | 100% -------------------------------- 亦即自員工被授予員工認股憑證未屆滿二年者,就其所被授予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均 不具備行使認股權之權利。屆滿二年者,僅就其中之50%具備行使認股之權利;屆滿 三年後,應就全部行使認股之權利。 9.認購股份之種類:躍獅公司普通股股票。 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1)自願離職或依勞基法相關規定之解僱: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三十日內一次行使認股權利(且不得逾越 認股憑證之最後存續期間),若遇本辦法所訂之不得行使認股權利期間,其行使期 間自得行使之日起,按無法行使之日數順延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認股權利者, 於離職當日即喪失一切權利義務,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 ,於離職當日即失效。 (2)退休: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 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限制。惟 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 準),一年內一次行使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 惟任何申請及認購程序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期間。 (3)死亡: 員工死亡時,其繼承人得就員工死亡時得行使但未行使認股權之認股權憑證,自 員工死亡之日起一年內一次行使認股之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 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繼承人不得據以對躍獅公司主張認股之權利。因法定 繼承而應得行使本憑證之認股權者,應於事實發生後依民法繼承相關條文及「公 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繼承過戶相關規定,完成法定之必要程序並提供 相關證明文件,才得以申請行使其應繼承部份之認購權利,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 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惟任何申請及認購程序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 後存續日期。 (4)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A.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 ,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 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 ,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準),一 年內一次行使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惟任何 申請及認購程序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日期。 B.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由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 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 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認股權人死亡日 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一次行使 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因法定繼承而應得行 使本憑證之認股權者,應於事實發生後依民法繼承相關條文及「公開發行股票 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繼承過戶相關規定,完成法定之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 文件,才得以申請行使其應繼承部份之認購權利,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 ,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惟任何申請及認購程序不得逾本憑證之有效存續期限。 (5)資遣: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應自資遣生效日起三十日內一次行使認股權利,若遇 本辦法所訂之不得行使認股權利期間,其行使期間自得行使之日起,按無法行使 之日數順延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認股權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未具行使權 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遣生效日起即失效,但經董事長或其授權主管人員另行核定 其認股權利及行使時限者,不在此限。 (6)留職停薪: 凡經躍獅公司核准已辦理留職停薪之認股權人,其已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 應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三十日內一次行使認股權完畢,若遇本辦法所訂之不得行 使認股權利期間,其行使期間自得行使之日起,按無法行使之日數順延之。逾期 行使者,凍結其認股行使權利,並遞延至復職後恢復;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 證,自復職日起回復其權益,惟認股行駛期間應按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但 仍以本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7)調職: 認股權人請調至關係企業或其他轉投資事業時,其員工認股權憑證應比照自願離 職。惟因公司營運所需;經躍獅公司董事長或其授權之主管人員核定須轉任躍獅 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轉投資事業之認股權人,其已授予認股權憑證之權利義務不 受轉任之影響。 (8)違約: 員工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重大違反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公司規定 之情事者,躍獅公司得撤銷該員工於該違反情事發生前或績效評估結果公布前得 行使但未行使認股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並得撤銷期全部或部分尚未具行使權之 員工認股權憑證。前揭違約情事及績效之判斷;依躍獅公司之勞雇契約、工作規 則、績效評估標準等人事作業規章之相關規定辦理。 (9)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於能於上述期間內行使認股權利者,即視為放棄,不得 於事後再行要求行使該認股權利。 11.其他認股條件: (1)存續期間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視同放棄。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不得再行主張 其認股權利。 (2)已發行之認股權憑證依本辦法規定本辦法確定未生效、喪失權利或放棄認股權者 ,躍獅公司將逕予註銷,其額度不再發行。 12.履約方式:由躍獅公司發行新股交付之。 13.認股價格之調整: (1)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躍獅公司所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 種有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躍獅公司已發行( 包括私募)之普通股股份增加(包含但不限於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 增資、公司合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股票分割及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 存託憑證等),每股認股價格將依下列公式及原則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 ,分以下四捨五入,向下調整,向上則不予調整)。 A.非股票面額變更之普通股股份增加: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x〔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額 x 新發行 或再私募股數)/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發行或再私募股數) 註1:如為股票分割則為分割基準日調整;如為合併或受讓增資則於合併或受 讓基準日調整;如係採詢價圈購辦理之現金增資或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 外存託憑證,因無除權基準日,則於股款繳足日調整;如係採私募方式 辦理之現金增資,則於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調整。 註2: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及私募股份總數減除躍獅公司買回惟尚未 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 註3:每股繳款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額為零。若係屬合併 增資發行新股者,則其每股繳款額為合併基準日前依消滅公司最近期經 會計師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乘以換股比例。如係受讓 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則每股繳款額為受讓之他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簽 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乘以換股比例。 註4:每股時價係以新股發行之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股票分割基準日或 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躍獅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 簡單算術平均數擇一計算。 B.股票面額變更致普通股股份增加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x(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2)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如遇有躍獅公司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時,應於除息基準日 按每股時價之比率調降認股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降後認股價格=調降前認股價格x(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註5: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 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3)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躍獅公司以低於每股時價之轉換或認股價格再募集發 行(包括再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時,躍獅公司應依下 列公式調整本認股權憑證之認股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向下調整,向上則不予調整),於前述有價證券或認股權發行之日或私募有價證 券交付日調整之: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x〔已發行股數+(新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 轉換權或認股權之有價證券其轉換或認購價格 x 新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 權或認股權之有價證券其可轉換或認購之股數募股數)/每股時價〕/(已發行 股數+新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有價證券其可轉換或認購之股 數) 註6:每股時價為再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之訂 價基準日或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躍獅公司普通股 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擇一計算。如訂價基準日前遇有除權或除息者, 其經採樣以計算轉換價格之收盤價,應先設算為除權或除息後價格。 註7: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及私募股份總數減除躍獅公司買回惟尚未註 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再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 有價證券如係以庫藏股支應,則調整公式中之已發行股數應減除新發行( 或私募)有價證券可轉換或認購之股數。 (4)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如遇躍獅公司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 ,應依下列公式計算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 A.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x(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 行普通股股數) B.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 x(減資前已發行 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C.股票面額變更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x(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註8:已發行普通股股數為躍獅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及私募股數之總數減除躍 獅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普通股股數。 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1)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股票公開發行後自躍獅公司向證券主管機關洽 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或現金增資認股 停止過戶除權公告日前三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之期間外,得依本辦法 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認股請求書,向躍獅公司提出申請,於送遞時即生認股之 效力,且不得申請撤銷。 (2)躍獅公司受理認股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款至指定銀行。認股權人一經 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繳款,而逾期未繳款者,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3)躍獅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確認收足股款後,將其認購之股數登載於躍獅公司股東 名簿,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交付躍獅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並以不印 製實體方式為之。 (4)躍獅公司普通股若依法得於櫃檯買賣中心買賣時,新發行之普通股自向認股權人 交付之日起即得於櫃買中心買賣。 (5)躍獅公司依本辦法發行新股交付予認股權人,依相關法令進行資本額變更登記等 必要程序。 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 因認股權利行使所發行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票相同。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NA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認股權憑證得發行總單位數、認股價格、分配原則、認股權人名單等事項確定後 ,將由公司通知認股權人簽署員工認股權認股契約書。 (2)認股權人依通知完成簽署後,即取得認股權。躍獅公司將發給認股權憑證。未依 規定完成簽署者,即視同放棄認股權利。 (3)認股權人經被通知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均應遵守保密規定,不得探詢他人或 洩漏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授予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數量及與之相關之權益等), 若有違反之情事,躍獅公司得就其尚未行使之本員工認股權憑證撤銷之。 (4)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躍獅公司勞動契約、工作規則等重 大過失時,公司有權立即撤銷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及已具行使權而尚未 行使之認股權憑證,並得要求其賠償公司認定認股權人有重大過失之日前兩年行 使公司認股權憑證之全數利得,其計算方式為(行使日之市價-認股價)x股數。 (5)個別認股權人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及數量、認股憑證行使、認股繳款、發放等事宜 相關手續及作業時間,將由躍獅公司承辦單位另行通知認股權人。 1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後生效執 行。 (2)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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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子公司躍獅健康(股)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辦理112年現金增資
發行新股發行條件調整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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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1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2/21 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0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股份計1,000,000股供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發行新股總數之90%,計9,000,00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逾期認購、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一股者,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營運發展需求及擴充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之增資基準日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另訂之。 (2)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條件、方式、計劃項目、資金運用狀況、認股基準日、增資 發行股數異動、發行價格變動、股款繳納期間、現金增資基準日及相關事宜,為 因應現金增資作業實際發行情形,若因主管機關修正、因應客觀環境改變或其他 事實而有需要調整異動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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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子公司盛佑康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條件變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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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1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南市北區臨安路二段209號、211號、213號之建物 2.事實發生日:112/12/21~112/12/21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396.85坪。 (2)每單位價格:115年9月30日前為免租期; 115年10月1日後,每月租金新台幣395,833元, 得視市場行情與盛佑康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營運狀況協議調整。 (3)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新台幣22,372,509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洪全成、李易清 (2)與本公司之關係:盛佑康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副董事長、監察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考量整體營運規劃與管理需要 (2)前次移轉之資訊: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租賃期間:112年1月1日至121年9月30日,共117期。 (2)租賃金額:115年9月30日前為免租期; 115年10月1日後,每月租金新台幣395,833元, 得視市場行情與盛佑康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營運狀況協議調整。 (3)付款條件:依租賃契約書約定。 (4)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決定方式:雙方議定。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鄰近地區租金行情。 (3)決策單位:盛佑康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中華徵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李韋儒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8)北市估字第000279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盛佑康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營運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12月21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12月21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1)子公司盛佑康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於民國112年8月9日董事會通過向關係人取得 使用權資產,本公司於同日代為發布公告及重大訊息。 (2)子公司盛佑康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12年12月21日董事會通過前述向關係人 取得使用權資產之條件變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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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子公司敏成(股)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案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3-12-05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2/05 2.減資緣由:配合敏成(股)公司營運規劃及調整資本結構 3.減資金額:新台幣60,000,000元 4.消除股份:6,000,000股 5.減資比率:50%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60,000,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112/12/05 8.減資基準日:112/12/15 9.其他應敘明事項: 因敏成(股)公司為單一法人股東公司,故依公司法第128-1條,由董事會代行股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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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遠度蜜月 登興櫃本周漲幅王 |
摘錄工商B2版 |
2023-12-02 |
興櫃市場本周漲幅,由登錄首日的明遠精密(7704)以46.63%奪 冠,蜜月行情相當驚人,太康精密(6833)則大漲21.87%摘亞軍, 汎瑋材料(6967)上漲21.07%拿下季軍,加計第四名的久禾光(64 98),本周興櫃市場周漲幅前四名全由電子族群包辦,整體表現也較 上周更佳。
據統計,興櫃323檔股票,本周有185檔維持平盤以上,占比接近6 成,相較上周約5成,上漲家數又再創高。本周加權指數維持高檔震 盪,資金轉入中小型股,時序年底至明年第一季,也是內資主導的中 小型市場報酬率最佳的時刻,櫃買市場表現持持續創高,1日指數收 232.11點,創約兩年來高點,興櫃市場也跟著上攻。
興櫃本周成交金額為137.34億元,相較上周的103.63億億元增加3 3.71億元,成交量創下8月14日該周以來三個半月的新高。盤面上周 漲幅前十強分別為明遠精密、太康精密、汎瑋材料、久禾光、圓點奈 米、威睿、普生、勵威、啟弘生技、敏成健康,周漲幅從16.11%~ 46.63%不等,成交量介於60~3,174張之間;在產業分類上,漲幅前 則以電子族群占6檔,生技醫療3檔。
明遠精密為從事半導體設備子系統銷售及技術服務,以射頻、微波 、電漿技術及應用、高電壓、電子電路及微處理器控制等技術為核心 ,提供半導體製程相關遠端電漿源、射頻電源、微波源、臭氧產生器 等關鍵系統的零組件供應與技術服務,為國際半導體製程大廠以及國 內外半導體製造公司的供應商。
以產業而言,若客戶是上游的半導體製程機台製造商,明遠精密即 下游供應商;若客戶是半導體生產的公司,明遠精密則屬上游供應鏈 。以產品製造而言,原材料如金屬、塑料、金屬部件、電子元件供應 商及提供機械加工服務的供應商為上游,明遠精密則為中游,而下游 終端客戶則為全球各大半導體設備製造商及半導體生產商。
太康精密主要提供各式連接器產品,以及零組件暨客製化服務,為 信邦電的子公司,第二大股東為緯創。公司主要研發、生產及銷售筆 記型電腦及周邊產品、桌上型電腦、電視及網路通訊等3C應用相關的 連接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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