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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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
標題新聞 |
資訊來源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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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對關係企業-海(王成)股份有限公司背書保證
(依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2.3.4款規定公告)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3-12 |
1.事實發生日:113/03/12 2.發生緣由: 一.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海(王成)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關係企業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196,88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5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5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50,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銀行授信融資背書保證 二.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無 (2)價值(仟元):0 三.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3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6,552 四.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融資借款清償完畢 (2)日期:融資借款清償完畢 五.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2,534,871 六.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44,000 七.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26.27 八.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70.27 3.因應措施:N/A 4.其他應敘明事項: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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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董事會決議分派現金股利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3-12 |
1.事實發生日:113/03/12 2.發生緣由: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3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6,102,007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7)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董事酬勞(元):1,444,808 (2)員工酬勞(元):2,167,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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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召開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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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2 |
1.事實發生日:113/03/12 2.發生緣由: 一、開會日期:中華民國113年06月25日(星期二)上午十一時正。 二、開會地點:807高雄市三民區金鼎路118號(金獅湖大酒店會議室) 三、會議主要內容: 1.報告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 (2)112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112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案 2.承認事項: (1)承認112年度決算表冊案 (2)承認112年度盈餘分派案 3.討論事項: (1)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2)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4.臨時動議: 四、股票停止過戶日期:茲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13年4月27日起至113年 6月2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轉讓登記,最後過戶日為113年4月26日,凡持有本公司股 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現場過戶者請於113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 分前駕臨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兆豐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股務代理本部)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13年4月26日(最後過戶日)郵戳 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 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五、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前三十日寄發,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 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洽詢補發(電話02-3393-0898)。 六、依據證交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對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東,其股東 常會之召集通知得以公告方式為之;故本次股東常會之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對於 本公司持股一千股以下之股東不另寄發,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 七、另依公司法第一八三條規定,股東常會之議事錄得以公告方式為之,故本次股 東常會之議事錄,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不另寄發。 八、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三十八日前 ,檢附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屏東縣車城鄉後灣村後灣路2號)。 九、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十、股東報到時間為10:30或於公告時間前完成會場佈置,即開始受理股東報到, 本次股東常會未發放紀念品。 十一、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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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
一項第三款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資金貸與-海(王成)
股份有限公司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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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0 |
1.事實發生日:112/11/10 2.發生緣由: 一、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1項第三款規定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112/11/10 (2)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海(王成)股份有限公司 (3)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關係企業 (4)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68,991 (5)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6)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50,000 (7)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8)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0,000 (9)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因海(王成)公司興建台中海洋館工程有短期資金融通 必要,擬向本公司申請資金貸與1.5億元整。 (10)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內容:無 (11)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0 (12)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130,000 (1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1,861 (14)計息方式: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辦理 (15)還款之條件:到期還本,亦可提前償還。 (16)還款之日期:放款日起算一年內 (1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0,000 (1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8.88% (1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本公司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1年11月28日資金貸與母公司-南仁湖育樂股份有限公司新 台幣1億元整、借款期間一年,故本公司目前可貸出餘額為68,991仟元;為符合海 (王成)公司申請1.5億元之資金貸與額度,本案待112年11月28日南仁湖公司資金貸與 期限到期並償還本金後,再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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