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發部近日預告「無線電頻率供應計畫」修正草案,新增同步和非同步衛星通訊使用頻段,頻率使用期限則從原本二年延長到五年,預告60天,若順利有機會年底前生效。
根據草案預告內容,因應下世代衛星通信產業與市場發展需求,我國在2022年3月18日已公告核配10.7到12.7GHz、13.75到14.5GHz、17.7到20.2GHz及27.5到30.0GHz頻段供電信事業申請設置同步軌道與非同步軌道衛星固定通信網路使用,使用期限二年,包括隴華、愛爾康、台亞衛星、中華電信都有申請使用。
數發部指出,固定通信網路使用距離前次公告核配已逾二年。為確保頻率資源核配符合需求,持續檢視產業發展動態。
受惠衛星技術進步、火箭發射成本下降與衛星小型化,近二年來衛星產業發展與應用受到高度關注。國際主要衛星系統商積極布建低軌衛星系統網路,使用頻段多集中於Ku、K、Ka頻段,以利使用大頻寬提供商用寬頻服務,實現高速率、低延遲連網能力。至於傳統衛星服務系統商依目標市場不同,使用不同頻段。
數發部指出,修法方向就是提供更多頻段可使用,這次規劃開放七個頻段供電信事業申請設置同步與非同步衛星行動通信,以及開放12個頻段供電信事業申請設置使用同步與非同步衛星固定通信,其中也包含原本四頻段再做頻段調整。
此外,數發部盼減輕換照成本、對齊衛星地球電台執照有效期間,因此頻率使用期間修正為最長五年。